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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9日

THE LEX COLUMN

美企稅改得民心 政治僵局拖後腿

美國總統奧巴馬提出企業稅制改革,旨在扭轉商界為避稅而遲遲不把海外利潤調回國的局面。美國商界過去50年納稅比例愈來愈小,這次成為打擊對象恐怕不會得到社會同情,只是在當前政治僵局之下,立法恐怕一波三折。

民主共和兩黨大多時候都針鋒相對,但在改革企業稅制方面卻罕有地立場一致。奧巴馬上周公布財政預算,打響了企業稅制改革第一槍,美國企業從此麻煩多多。

海外現金徵稅14%

美國企業稅制被視為「環球性」,亦即以美國為總部的企業,無論利潤來自美國本土還是海外,一律須繳納35%聯邦稅款。不少企業認為此舉不公平,它們埋怨相比起其他國家,35%企業稅實在太高;並指出大部分國家採取有別於美國的「地域」稅制;稅率視乎利潤收入所在地而非公司註冊地來計算。

不過,對美國企業來說,當地稅制有一點是有利的,就是容許海外盈利可以稅務遞延,直至企業把利潤調回美國才須繳納35%稅金。稅務遞延可以讓企業避免交稅,結果留存在海外的現金總額現時達2萬億美元。

奧巴馬希望向這筆2萬億美元巨款一次過徵稅14%,企業繳稅之後就可把盈利調回美國,日後毋須再納稅。奧巴馬還提出,企業日後海外利潤將須繳納最少19%稅款,不再享有稅務遞延;美國法定企業稅率則會下降至28%。

驟眼看來,這一切都很合理,但企業無論如何都會找到理由抱怨;業界肯定不想為海外盈利一次過納稅,亦不會滿足於28%的稅率,畢竟,企業利得稅率更低的國家多不勝數。

企業降稅飲得杯落

不過,美國企業在現行稅制之下得益匪淺,假如商界試圖阻止稅制改革通過,恐怕難以得到社會大眾同情。1960年 ,美國企業42%利潤須上繳政府,但到2013年,有關比例降低了一半。

同樣道理,個人收入稅與企業稅的比例由二比一擴大至五比一。面對國內政治僵持不下,美國平民百姓不勝嘆息,美國企業卻舉杯慶祝。

譯自THE LEX COLUMN

版權所有:FINANCIA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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