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
中國人民銀行近日下發了《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關於手機支付業務發展的指導意見》草案,央行正在徵求意見的一份規定草案中表示,協力廠商個人支付賬戶轉賬單筆不超過1000元(人民幣.下同),年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個人支付賬戶單筆消費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月累計金額不得超過1萬元。此外,轉入資金只能用於消費和轉賬轉出,不得向銀行賬戶提回。該辦法繼叫停虛擬信用卡之後,引發市場擔憂是否連餘額寶及網貸亦受牽連。
P2P機構「錢」途毀
支付寶和理財通已作出回應,稱餘額寶和理財通申購贖回不會受到任何影響,指出意見稿限制的是協力廠商賬戶的支付和轉賬額度,用戶在理財通平台購買的是華夏財富寶基金,申購基金是使用銀行卡直接支付,贖回基金是通過銀行卡直接提款。以上不屬於協力廠商賬戶支付和轉賬業務範圍,不受限制影響。
草案中還提到,支付機構不得為從事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這限制了協力廠商支付為理財機構和P2P公司開戶,尤其是P2P轉賬業務,迫使協力廠商支付回歸最初的小額支付業務,發展前景基本被截。草案同時限制了P2P借貸網站的轉賬方式,因此對未來P2P行業的發展也產生限制。草案若通過,P2P行業很可能受到重創。
據了解,目前P2P借貸平台基本都採用線上支付的方式,投資者在P2P平台上進行投資時,需要通過專門賬戶來進行充值和提款。據網貸之家介紹,目前90%以上的P2P平台選擇與協力廠商支付機構合作,只有少數幾家如紅嶺創投、合拍線上等與銀行有合作。這是由於銀行出於風險考慮不願意和P2P合作。
如果草案通過的話,對人人貸、網貸之家這類網貸P2P機構來說,等於關閉了協力廠商支付機構這條管道,限定的那個額度,對投資者來說根本不夠用。中國小額信貸聯盟認為,如果人行此次草案通過的話,P2P機構應該盡快向銀行尋找替代性的方案,跟銀行進行支付合作。
目前這方面的技術已經不存在問題,關鍵是銀行與P2P合作的積極性。據估計,銀行與P2P合作能夠從中獲取的利潤並不多,主要為託管費和資金池增加帶來的收益,當然客源增加有機會交叉銷售。
強行干預 市場抱怨
2013年銀行存款流失嚴重,其中重要原因是2013年互聯網理財的興盛,如果草案獲得通過,銀行存款流失的壓力將大大減弱。另外,轉賬滙款等業務將重新回歸銀行,市場環境將利好銀行。
「兩會之時,人行官員還在說讓互聯網金融發揮創新,說是說得動聽,轉過頭便來重手干預,反映一旦動到國營銀行、銀聯的利益,還是銀行老大哥的牙力夠大」。
「誰動了銀行的壟斷利益,央行就整誰。哎,壟斷利益何時才能被打破啊」。
「搶了一部分乳酪……只是很小一部分,但是有人就怕了」。
以上是部分內地網民的評論,看得到今次人行強行干預帶來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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