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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0日

徐家健 經濟3.0

5G攻略由高通專利說起

我是第一個提出華為可以考慮出租註冊專利的人。不是驚天動地的建議,華為其實亦一早有備而戰。拋磚引玉,上星期欄友梁天卓在他的文章〈華為出租專利的出路〉討論了不少關於出租專利的利弊。今天我想以一個電訊科技行業的案例再說明一下,順便談談5G市場的發展潛力。

我這一代讀《賣桔者言》長大的,當然明白企業選擇採用發明專利的公開保障,又或商業秘密的自我保障,還是將產品分部處理,本身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加上華為除了在研發上有過人之處,華為在製造方面亦可能有競爭優勢。我想強調的是,今天局勢有變,在以不同程度封殺華為的國家,華為直接賣產品給這些國家的成本突然上升。換個角度看,在這些地方出租專利的相對成本突然下降。面對這個變化,華為要作出兩個重要的決定:其一,短期而言,是跟這些國家不相往來,還是把技術上可以出租的專利租給他們呢?其二,中長期來說,除非封殺不再,賣產品和租專利之間的平衡,商業秘密與註冊專利之間的平衡,都影響企業往後的發展方向。

香港人都認識蘋果手機,卻對同樣來自美國的高通公司(Qualcomm,QCOM)比較陌生。高通者,高質通訊也(QUALity COMMunications)。高通面向的並非消費者,他們的客戶主要是資訊科技行業的生產商。近年開始留意高通的朋友,多數是被高通與蘋果的訴訟吸引。這是一場涉及數以十億美元商業利益的法律訴訟,官司涉及的金額龐大,皆因資訊科技行業涉及的利益更龐大。蘋果手機,下有富士康等手機製造商協助他們組裝生產,上有高通等科技研發公司提供半導體等資訊科技技術。蘋果告高通,就是不滿高通「濫收」晶片專利費用。所謂「濫收」,源於雙方一早簽訂的所謂「不平等排他協定」,例如按手機售價來收取專利費等。原來與高通相關的官司,還有高通控訴蘋果偷取他們晶片的商業秘密轉交競爭對手英特爾(Intel,INTC),和反壟斷機構起訴高通提供利益誘導蘋果放棄使用其他競爭對手的晶片。官司成本高昂,又是因為行業涉及知識產權的利益是天文數字。

蘋果賣手機給消費者,高通的技術研發卻主要透過兩大商業模式賺錢:賣晶片及租專利。實際上,高通一向奉行的是「冇專利,冇晶片」(no license, no chips)策略,想購買高通生產的晶片,先要租用高通研發的專利。這商業模式或被視為綑綁銷售,卻令高通在租專利和賣晶片的利潤平分春色。梁天卓告訴我,出租專利是每年過千億美元的生意;我告訴大家,出租專利每年為高通帶來數以十億美元計收入!

自90年代研發CDMA的技術標準,出租專利加上「冇專利,冇晶片」的策略,一直令高通成為美國資訊科技的龍頭公司,直至近年被蘋果及反壟斷機構等挑戰其領導地位。有危亦有機:一方面,官司纏身的「危」似乎告訴我們出租專利悶聲發大財的年代可能已成過去;另一方面,5G技術的「機」將為擁有5G技術專利的公司帶來前所未有的商機。

高通估計,5G技術將可能有未來十多年為全球帶來12萬億美元的經濟利益!跟4G或之前的技術不同,5G的速度及容量容許不同行業即時緊密地聯繫起來,「首當其衝」的行業包括汽車業的自動駕駛系統和醫療業服務走向個人化。擁有5G技術專利最多的其中兩大企業,分別就是高通和華為。

回說華為,華為一直走華為的路。一般消費者可能以為華為只懂模仿蘋果生產手機,現實卻不是這樣,時至今日華為亦不是高通。然而,在5G競賽揭幕之後,被一些國家封殺產品的華為,在製造生產及科技研發兩方面,是否有需要找一個新的平衡點?

作者為香港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及資訊經濟計劃附屬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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