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
中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方案雖已撥雲見日,但在人行被賦予重要法律草案制定職能後,未來宏觀審慎和微觀監管能否真正「政出一門」,以及對於系統性重要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權等能否實現卻似乎仍是未知數。
為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監管部門自去年開始就已在整治金融亂象和補齊監管短板上下足工夫,並取得一定成效;不過被視為探索功能和行為監管重要一步的大資管行業綱領性文件,受機構合併和人事變更等諸多因素影響,卻遲遲未能落地。
內地周二公布機構改革方案,將中銀監和中保監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並分離發展與監管職能,把中銀監和中保監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人民銀行;人行新一任行長將在下周一確定。
或須待人行定下新舵手
有消息人士表示,對資管新規目前各方仍有不同意見,短期內可能比較難出台,而且現在還需要推進機構改革和換屆,等新一任人行行長和銀保會主席等敲定後再最終決策並擇機出台。銀行業界則認為,從基礎設施建設角度來說,市場統一監管規則,「就像修高速公路,總不能說各省市各自一段一段修,這麼看肯定是好事兒。」
但微觀層面很難判斷,目前看是按照人行主導的方向走。但人行能否真正總攬全域,即人行制定政策,「兩會」執行政策,相互不再「扯皮」並不好說,具體怎麼做都還不明確。
人行研究局局長徐忠稱,統一銀行與保險監管是堅持金融業綜合經營方向、順應綜合經營趨勢、落實功能監管並加強綜合監管的必然要求;強化中央銀行宏觀審慎管理職能,人行落實「三個統籌」是保證金融安全、「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基礎。所謂「三個統籌」,是指《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的:統籌監管系統重要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統籌監管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統籌負責金融業綜合統計。
在一位地方央行官員看來,「雙峰監管」模式最重要的是審慎監管和行為監管要分開,而審慎監管的內容至少包含貨幣政策、宏觀審慎和微觀審慎,現在僅把立法權讓位給人行。
實際上,人行作為金融穩定委員會辦公室,金融重要法規的發布是由「三會」起草後由人行發布,目前看並沒有太大的變動。
他補充,人行在支付、信貸和反洗錢領域都有立法權,但基層央行對於商業銀行幾乎沒有約束力。現在基層央行最期待的是對於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權是否能實現,而在過去十餘年中銀監權力更大的情況下,下一步恐怕很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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