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
「一間公司之內,如果有雙重標準,究竟會係點?高層犯錯,由於日理萬機工作太忙,加上高層難搵,所以可以包容。至於中低層或普通員工犯錯,則是嚴加打壓,什麼解釋都是藉口,只有嚴懲,才能殺一儆百!這樣的公司、這樣的大老細,究竟如何服眾?如此不公、雙重標準,甚或是親疏有別的處事方式,教人如何心悅誠服、真心投入?」我苦笑。
「包容」高官 「嚴管」百姓
「林日彥,人心背向固然是一大重要的負面影響,但另一層重要的負面影響是自毀長城,水準每況愈下,在法規制度形同虛設、上樑不正下樑歪的情況下,位高權重者設法鑽空圖謀私利,無權無勢也無望者則無心戀戰,日日只想跳槽或一心只管擦鞋埋堆博上位,實務事情通通放埋一邊。你說,如此環境下的公司,究竟可以有多大的長遠發展?」Fan補充。
「Fan,這就是香港現在的寫照,律政司司長知法犯法,僭建大宅,特首叫我們要包容;新界原居民僭建丁屋,仲要聲大夾惡,政府則好像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一樣;同樣是僭建,原來高官及惡霸可以無視法規,但普通大眾卻要乖乖遵守。好了,不說僭建說其他,無名無姓的網民(應該是黃絲網民吧)在網上發表批評法官及具侵略性的言論,警方立即上門拉人,並控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行;至於那位高調及知名的『執葉』律師,在公開場合開記者招待會及聲討大會,大呼『殺無赦』某人,其實這是一種人身威脅及恐嚇,但警方至今卻仍然無動於衷。再多看一個例子,林老師在街上說了一句粗口,被無限上綱上線至失去教職,至於理論上保護香港市民的警隊,在一個大型公開聲討集會中,過千警員集體用粗口問候港人,卻又可以無事(大不了只是說句因為他們壓力大,所以要發洩吧)。」
「要數香港近10年的雙重標準事例,如果真要認真數下去,恐怕可以寫本萬言書!『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高官權貴犯錯可以有千百萬個理由隻眼開隻眼閉,平民百姓犯錯卻會被嚴格執行;至於涉及政治打壓的個案,更加是無所不用其極,龍門任搬,務必將其入罪!這究竟如何服眾!」我的確是食古不化的人。
「林日彥,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更壞的演變是,一則更多人選擇做個乖乖聽話的人,看見所有不公的事也會自我啟動『麻木狀態mode』,門口有人叫救命也可以當幻聽。二則是一群所謂『聰明務實』的香港人自然會懂得看風轉舵,甘心出賣專業、原則、操守,反正有利可圖就是。如是者,一個地方的國民質素也只會每況愈下,愈見沉淪!」多謝Fan幫我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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