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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日

許佳龍 解牛集

比特幣驚人波動與前景

比特幣於2017年12月再出現驚人的暴起暴跌,12月17日,價格一度衝上19694美元高位,但事隔幾天,價格急跌,12月22日,據交易平台CoinDesk顯示,比特幣報12097.65美元,較前一天急跌22.26%,而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比特幣期貨更一度跌停。

比特幣價格變化之急遽,令人目眩。究竟有沒有方法對比特幣進行價值估算,相信財金界朋友和投資者都很想知道答案。就筆者所知,方法暫時沒有!換言之,對比特幣進行價值估算的機制並不存在,因為比特幣跟實體經濟的企業不一樣,企業的價值可以通過其業務運作、所取得的預期盈利和發展前景作出評估。

未來發展繫於應用性

首先,大家先須了解,買賣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跟買賣股票的過程很接近,投資者必須通過一個交易所進行,並且用實在的資金進行交易,然後把交易所得的虛擬貨幣,存放到自己的電子賬戶之中。當然,兩者的性質明顯有分別,不同之處,在於虛擬貨幣缺乏企業般的生產作用,也缺乏實體生產來維持其價值。

很明顯,比特幣未來的發展關鍵視乎其應用性,究竟全世界有多少用戶接受比特幣在網絡上,甚至在實體經濟上,充分擔當起貨幣的功能,包括計價、交易結算和價值儲藏功能。

從貨幣功能角度看,比特幣與美鈔或其他貨幣無異,唯一不同之處,是實體經濟的法定貨幣有國家主權保證,但虛擬貨幣則沒有,在某程度而言,其保證的基礎是建立在這個虛擬貨幣系統中所有參與者之上,如果參與者對比特幣失去信心,比特幣的價格可以馬上「插水式」暴跌。

可以看到,比特幣價格急遽跌宕之勢,充分顯示比特幣很不穩定。當時價格一度狂升,相信是投資者或投機者將之作為一種投資或投機工具。不過,比特幣投資風險極高,因為其穩定性和價格的可維繫性取決於多項變化難測的因素。

第一,在用戶層面,究竟有多少用戶接受和樂意使用?第二,政府的監管因素,不少政府對這類虛擬貨幣的交易並不支持,甚至出手遏抑。第三,是較少為人注意的技術發展因素。事實上,比特幣的交易速度很緩慢,由於比特幣所設計的區塊容量為「1百萬位元組」(1 megabyte.MB),當達到1MB才產生一個區塊出來。目前,每一區塊鏈生產出來的時間約需要10分鐘,如果成交量增加,則成功交易的時間會變得更長。從數據可見,比特幣目前的交易數量還很少,這個技術問題迄今還未能解決。

值得一提,比特幣和以太幣的交易流動性很低,尤其以太幣為然。流動性低,只要投資者投入少量投資額,便足以輕易影響幣值價格升跌多個百分點。另一方面,比特幣迄今巨大的波動性,其貨幣價值難以預測和估算,無可避免削弱比特幣的貨幣功能,亦即作為計價、交易結算和價值儲藏的工具。

暴升暴跌不利業界生態

據筆者所知,目前仍然有不少公司在進行首次數字代幣公開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ICO)。但是,面對比特幣巨大的波動性,進行ICO的公司其實面對很大困難。這些公司透過發行數字代幣所得的資金用作公司未來營運和發展的資金,然而,去年9月份,中國政府下令取締比特幣交易平台,並要求平台發還所有籌集的資金予投資者。由於比特幣波動劇烈,價格急升暴跌,一旦要求發行數字代幣的初創公司把籌集的資金發還投資者,如果投資者是用法定實際的貨幣買入尚好,若然是用比特幣或以太幣付款,過去一個比特幣值5000美元,但如今比持幣飆升至10000美元,在此情況下,要發還資金予投資者,無疑對發行數字代幣的初創公司構成極大的財務壓力。所以,比特幣價格的暴起暴跌,對業內生態也不健康,也令很多交易無法進行。

看深一層,比特幣設立的目標,是希望能夠成為網上交易的標準貨幣。目前,網上的交易主要是信用卡或滙款,如今支持比特幣的人,無疑是希望該貨幣能夠成為網上交易的標準貨幣。若這個目標得以達到,則比特幣的發展前景委實前途無量,但如果不成功,這些虛擬貨幣也許可以一文不值。迄今而言,數碼加密貨幣的發展變化,的確什麼事情也可能發生,因此,投資者必須細心加以衡量是否適合自己。

從應用層面角度看,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2017年12月初宣布,允許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和CBOE推出相關期貨合約,而CME隨即宣布於12月18日推出比特幣期貨合約,可見比特幣受到美國政府重視,並容許其健康發展。究竟期貨交易能否令比特幣的價格變得更穩定,需要時間來證明。

更值得注意的是,作為支持比特幣的區塊鏈分布式分類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其發展並未因比特幣價格的不穩定性而受到影響。香港金融管理局於2017年10月下旬就DLT技術發表第二份白皮書(Whitepaper 2.0 on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滙報了第二階段研究成果,並預計會制訂明確指引以便業界發展DLT技術。

記得2016年11月,金管局聯同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發布第一份DLT技術白皮書,之前金管局和應科院共同合作,開展區塊鏈應用研究,由中國銀行和其他一些銀行建立一個物業按揭估值共用系統。

很顯然,金管局清楚數碼化和金融創新之勢不可擋,銀行和未來支付服務與DLT技術密不可分。在研究分散式賬戶技術的商業應用時,白皮書2.0提出,「儘管DLT技術的分散性,但DLT仍然需要有一套所有者參與其中的共同規則,以確保其準確性和可靠性。貿易融資是一個B2B生態系統,應該使用經過『許可的區塊鏈』(permissioned blockchain)而不是公共的。因此,有必要設計一個新的管理機制,即進行操作和解決爭端」(3.5節)。

所謂認可的區塊鏈,是機構本身運作的區塊鏈,譬如由多家銀行組成一個群組,大家共同使用一個區塊鏈系統,在這個系統內開拓一些互相有用的商業應用。白皮書2.0並無提及那些未經許可的區塊鏈,如比特幣和以太幣等,可見金管局把區塊鏈的發展,定位在「許可區塊鏈」的應用上。

總括來看,區塊鏈目前的發展正在「摸着石頭過河」。金管局的DLT技術白皮書2.0,深入探討多項DLT的「概念驗證」,包括按揭業務、貿易融資業務及電子身份管理,並評估部分概念投入實際運作的可行性,以至嘗試解決DLT可能為銀行及支付行業帶來的合規和風險控制問題;在技術層面,也嘗試解決容許多家各自為政的不同機構,如何去使用和共同維繫這區塊鏈。不過,如果因區塊鏈的訊息而出現一些法律糾紛,法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區塊鏈技術問題待克服

譬如,中國銀行推出一個物業估價的區塊鏈應用平台,系統內的資料多家銀行可以共享。假設當中有銀行完成某項物業的估價,並把訊息放上區塊鏈平台。理論上,其好處是其他銀行今後毋須花費人力物力進行估價。若一切正常,當然節省了不少估價的交易費用,但若出現法律糾紛,是估價訊息的發放者還是及後的使用者需承擔法律責任,目前沒有清晰界定。如果缺乏法律清晰的界定,這些不確定性,便會削弱區塊鏈開發者和參與者的信心;與此同時,參與這區塊鏈平台的不同機構,大家相互的資訊系統如何接合,還有很多技術因素需要克服。雖然上述的法律和技術問題,或許拖慢區塊鏈的發展,但其願景依然存在,並且迄今還令人充滿憧憬。

本文由科大商學院傳訊部筆錄,許佳龍教授口述及整理定稿

作者為科大資訊、商業統計及營運管理學系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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