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
5月30日,周二。本港首批與恒指及國指掛鈎的槓桿及反向(leveraged and inverse)產品今年3月登場,股民從此多了一種炒賣工具。這類結構跟交易所買賣基金(ETF)類同、單日賺蝕相當於掛鈎指數一個倍數的金融產品,在美國流行多時,據聞於日本、南韓和台灣佔當地ETF成交比例亦快速上升,既已登陸港股,自有一談價值。
本報「期權教室」欄主杜嘯鴻於恒指及國指槓反產品面世首周,便在此類產品與「期權開Long」之間作過對比,認為槓反產品可視作有槓桿而沒有時間值的Long Only,順道對香港期權市場深度不足、買賣價過寬等問題表示關注,擔心槓反產品若大受歡迎,期權在港更難普及。
杜兄意見大有參考價值,但有一點老畢想略作補充。期權只要處於價內(in the money)狀態,不管剩下多少時間才到期,期權的價值至少相當於其內涵值(intrinsic value),Long Call或Long Put等於以跟持有或沽空正股相比一個很小的成本,博取正股所賺利潤的全部,藉槓桿效應放大回報。
美麗的誤會
槓反產品雖有槓桿,惟就像杜兄所言,發行商在名稱上明確標示Daily,把產品只適宜單日炒賣說得很清楚,投資者對槓反產品只爭朝夕的特性倘不加注意,「吃虧」只能怪自己。
散戶每多粗心大意,在考慮是否買入此類產品時,焦點往往只落在X(槓桿倍數)上,作為前置的Daily不管多顯眼,散戶亦可能視而不見,以為恒指一年預期回報10%,持有槓桿兩倍的恒指掛鈎產品每年便能穩賺20%。
港股若長時間呈現單邊上升走勢,這種「美麗的誤會」未始不能成真。問題是,股市上落難測,波動愈大,槓反產品回報出現嚴重偏差的可能性便愈高,長期持有這類產品,買對方向也要「輸鑊甘」。
《信報》社評曾舉了一個實例,假設投資者在槓桿兩倍恒指產品上押注100元,而恒指梅花間竹單日升跌10%,經一輪計算後得出的結論是,最初在兩倍槓桿產品上投放的100元,六個月後剩下不足3元,持有人半年勁蝕超過97%(詳見去年12月29日〈衍生產品多元化 教育散戶責難逃〉!
需求殷切
單日升跌一成,不過是社評為彰顯利害所作的「誇張」假設,現實中十分罕見。然而,巴西本月中旬爆發針對總統特梅爾(Michel Temer)涉貪的示威浪潮,該國股市於本月18日便曾暴瀉近一成,而在美國掛牌的一種與巴西股指掛鈎、槓桿三倍的ETF,同日狂跌48.3%,比產品槓桿倍數理論上引發的負回報還要厲害。
Day trade這隻ETF,一係贏死一係輸死,惟這正是此類產品吸引人的原因,若非需求殷切,發行商也不會嫌三倍未夠刺激,申請推出槓桿四倍的同類型產品。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證券及交易委員會(SEC)正在重新考慮應否批准發行商ForceShares推出兩種與美股期貨掛鈎、槓桿高達四倍的ETF產品。這是否跟ForeShares沒有在銷售章程中清楚披露風險有關,以致證監認為必須重新審議原已開綠燈的槓桿產品,則非老畢所知了。
賭仔常態
衍生工具市場說穿了就是一個賭場,交易所作為賭坊營運者,當然要竭盡所能搞旺個場。可是,確保賭仔自己知自己事,不會把賭博與投資混為一談,卻是「賭場」營運者和「睇場」的監管機構責之所在。
愈了解槓反產品「即日鮮」的特點,便愈明白此類產品的賭博本質,最忌對回報期望過大,贏不妨谷,輸就一定要縮。然而,從美國股民三倍槓桿唔夠喉、四倍等唔切證監批可見,愈輸愈失控才是賭仔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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