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9日
近期有朋友問到筆者在投資一個PE或VC基金時要注意的事情,筆者認為應按基金經理過去業績, 及其LP投資者的背景評估。
上周談及的團隊流動性,基金所關注的行業十分重要。其中筆者認為可以留意的是基金經理對其基金是如何出資,出資多少,這都是投不投錢在該基金的關鍵。作為管理PE或VC的GP合夥人(General Partner),與基金本身的法律協議裏最主要的其中一項,就是GP本人對基金的出資額度,而該額度,以及出資方法及錢的來源,其實也反映不少GP的情況及其心態。
評估看出資額度
其實,投資基金時最怕的就是基金經理和投資者利益不一致,基金經理沒有Downside,投資者則承受所有虧損,所以基金經理在融資時,跟投資者說明自己有大比例的出資,往往有很大的幫助,而一般來說基金合夥人會自己出資2%的基金總量。
不過,更深入的考量則是這2%對那個基金合夥人來說,究竟代表什麼?是把自己的身家賭上一把?還是只是一些零錢?知道這個訊息其實或多或少就知道該基金合夥人會否為基金拚命。
此外,很多時候基金合夥人在推廣基金時,都不會對基金投資者直接透露自己出資額的資金來源,然而這個訊息對投資者來說也是十分重要。根據Investec做的一份研究指出,在近年其實大部分基金的GP合夥人對基金出資時,都感到十分吃力,不少較年輕的基金GP,由於過去所打工或前一期的基金,經濟環境不太好,都沒有賺大錢,相對前一代基金GP吃盡大中華地區迅速發展的趨勢,當然出資能力大為減低。
有些GP自己掏不出腰包,則會跟其他較Senior的GP或向基金或其他貸款機構先借款。當然,要貸款去搞基金比直接拿自己錢來說,投資者會比較喜歡後者。
不過,如果GP合夥人事實上把一大部分自己的資產抵押去貸款搞基金,這樣進取的心態也能被基金投資者所接納。不過以現在的情況來說,大部分的GP是自己出資的同時,也以個人擔保再借一點錢去搞基金。怎樣也好,只需要不讓基金投資人覺得一個GP合夥人拿了投資者的錢去博,而輸了基金管理人半點損傷也沒有,利益能夠做到比較一致,那基本上便可以。
然而,近年融資難度愈來愈大,很多很有實力的GP自己拿出接近百分之十的出資額也不容易融資, 結果是一些新晉基金經理拿着很少的個人出資能力,融資更是難上加難,相信未來一些大基金會愈來愈大,小基金融資則愈來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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