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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日

凌劍豪 國際點評

全球武器管制還看中俄

今年四月,聯合國大會通過《武器貿易條約》(下稱《條約》),達成史上首項具法定約束力之監管全球常規武器貿易國際條約。當時,條約僅三票反對、二十三票棄權,三個投反對票的國家為伊朗、北韓與敍利亞,中、俄等國則投棄權票。

然而,《條約》在修訂和決議期間,由於面對中國為首的武器出口國反對,令最終通過內容並無明文管制貿易銷售形式以外的轉讓,被視為最大漏洞。

過往,聯合國曾對許多國家發出武器禁運令,但因缺乏普遍性的管制措施,這些禁令最終作用甚微。武器管制倡議運動由「國際特赦組織」自一九九三年帶頭推動,惟初期僅獲小國支持,直至二○○四年英國正式支持後,整場運動才見起色。不過,《條約》從起草到修訂過程,一直遭到多個大國游說與阻撓,當中尤以中國的角色備受注視。

中國大部分常規武器由國企生產,再出口到部分受安理會武器禁運或人權狀況存疑的國家。由於相關出口數據缺乏透明度,國際社會難以審查。縱然中國官方列明出口原則,但其中兩條「不損害有關地區和世界的和平安全和穩定」及「不干涉接受國的內政」存在灰色地帶,故指導作用不大。

在二○一一年,有外媒揭露利比亞前領袖卡達菲在倒台前,曾到訪北京與多個相關國企商討武器買賣,其時利比亞已在內戰階段,更被聯合國施以禁運,因而引起外界爭議,外交部事後卻聲稱對有關面談一無所知。同時,俄國在近兩年間持續向敍利亞政府提供武器援助,亦被批評加劇當地動盪與戰爭罪行。

除了關於武器轉讓方式存在漏洞,《條約》仍須待五十個國家簽署確認後九十天方能生效,而在現時全球一百一十二個已簽署國家中僅七個確認,其中安理會成員國亦只得美、英、法三國簽署確認,可見距離各國在國內立法落實全球武器管制方面,尚有漫漫長路。同為安理會成員國的中、俄兩國,預期將是影響大局的關鍵,她們的取態與全球局勢之互動,值得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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