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4日
國家之所以要爭奪海域主權,或者爭取納入成為其專屬經濟區的權利,主因之一自然是覬覦海域範圍內海洋生物、礦物、化石能源等的豐富資源;不過國家一旦捲入爭議,在成功奪得目標海域之前,也許先要付出不菲的經濟代價。
加納和科特迪瓦兩個比鄰的西非小國,自2010年開始對兩國對開的一片海域主權發生爭議,全因為當年一間俄國石油公司在該海域發現了油田,於是刺激兩國爭奪石油利益。
目前爭拗仍未解決,雙方因此蒙受為數不少的經濟損失。以加納為例,該國2015年在談判和角力上花費了181萬美元(約1411萬港元),到2016年更大幅上升至283萬美元;負責管理當地石油開發事務的加納國家石油公司(GNPC),所得的石油收益也創2011年以來的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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