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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6日

沈旭暉 平行時空

由印度與孟加拉交換「飛地」談起

月前,印度與孟加拉簽下歷史性協議,雙方同意將交換大約150幅在對方國境內的「飛地」,在各飛地生活的超過5萬名居民,則可自行選擇入籍印度還是孟加拉。

印孟兩國領導人對此都十分高興,印度總理莫迪更把此舉跟拆除柏林圍牆相提並論。協議上月31日正式落實,確是和平解決領土主權問題的創舉。究竟這模式能否複製?

主權爭議自然不局限於飛地,但飛地確是最容易存在爭議的一種。飛地即一個國家的境外領土,由於在別國的國境之內,與母體有一定切割,本土主義每每容易興起。印度與孟加拉雖然信仰不同,但關係一直不壞,孟加拉能脫離巴基斯坦獨立,便是全靠印方幫忙。兩國早在1974年已經達成部分換地協議,同意即使部分飛地未能交換,也會共同發展,但協議因翌年孟加拉發生政變而擱置,這次不過是再續前緣而已。換了是印巴衝突,便不可能這樣容易解決。

解主權爭議 非鐵板一塊

其實在非洲,亦有類似的交換土地安排,例如尼日利亞與喀麥隆就以換地解決多年來的糾紛。2003年,兩國經聯合國西非事務部調解,達成一系列換地協議,喀麥隆以33條村落向尼日利亞換回一條村落,兩國又在翌年為另外3條村落的主權達成共識。

尼喀兩國最令人關注的爭議,在於擁有豐富石油資源的巴卡西半島(Bakassi)。尼日利亞1990年代初攻陷該半島,喀麥隆1994年要求國際法庭介入。2002年,國際法庭把巴卡西半島主權判給喀麥隆,尼方尊重判決並信守承諾,在2006年正式撤離軍隊,當地的尼日利亞人也大多撤走。由於主權已獲清晰界定,喀麥隆開始在巴卡西半島建立學校及醫院等基建服務,也同意與尼方「共同開發」當地石油及漁產資源,算是給對方一個下台階。

到二十一世紀,主權問題的定義再不是從前想像的非黑即白。在巴卡西半島的案例,喀麥隆雖贏了官司,但也明白不可能完全排拒西非大國尼日利亞的影響力,情願「共同開發資源」,這與主權的絕對性有一定牴觸。又例如印孟換地,如果兩國對主權寸步不讓,根本不可能落實協議,且當國籍成為居民可以「集體自由選擇」的貨物,對主權不能轉讓的定義也有輕微改變。

問題是中國周邊地區從前承諾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卻因區內國家各自民族主義復興,而被輕輕放下,要達到上述共識,恐怕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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