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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9日

消費券不計入八達通儲值額

八達通是政府消費券計劃下認可發放資金的營運商之一,但鑑於《打擊洗錢條例》規定,以實體卡形式儲值的未經核實客戶上限金額為3000元,故今年4月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時,選用八達通渠道的市民需分多次「拍卡」才能全數領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圖】,昨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說,因政府發放的資金不存在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金管局已告知相關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消費券發放的資金「無須計入上述3000元的一般儲值限額」。

許正宇:已知會相關機構

八達通發言人回覆稱,就提升儲值限額事宜,正審視相關法規要求,同時從市民期望、實際操作及安全性等作多方面考量;由於八達通已連結15萬個零售和交通支付點,為確保提升儲值限額過程順暢,不影響市民的日常出行,該公司須投放時間作系統更新及測試。

就立法會議員邱達根查詢政府會否修例,放寬八達通卡最高儲值額不逾3000元的限制,許正宇回應稱,經諮詢金管局後,由於政府透過消費券發放的資金不涉洗錢等風險,故八達通卡公司沒有把實體卡的儲值限額上調至逾3000元,非因為法例或監管要求。

許正宇說,政府知悉市民就消費券及八達通卡最高儲值額表達的意見,已向該些公司反映,讓持牌人可因應商業、技術及營運等因素,在符合法例要求下持續改善服務。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認為,八達通若能提升儲值限額至3000元以上,對市民使用該平台作為收取新一輪5000元電子消費券,當然有好處,可省卻分段拍卡的麻煩,惟實際上八達通很難在單次配合消費券計劃後,又把沒有實名制的最高儲值金額上限,由5000元降回3000元,除非該局修例,惟此舉牽涉整體非實名制電子錢包的金額上限,也要平衡洗錢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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