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1日
目前公屋輪候時間平均長達5.5年,對於會否把輪候期間家庭入息已超出申請資格的人士剔出輪候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周五討論後,否決引入審查機制,不會抽樣調查輪候公屋超過兩年半的申請者,以審核其家庭入息及資產是否依然符合入住公屋資格。
年花500萬不符成本效益
早前有傳房委會有意自今年第四季起,隨機抽查5%至10%已輪候超過2.5年且一年內仍難以上樓的公屋申請人,若審查過後發現不符合入住公屋資格,便會剔出輪候冊。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房屋署原先建議,抽查未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的一般家庭申請者,要求他們申報最新的家庭入息及資產,若不回覆或不符合申請資格,便會被剔出輪候冊。昨天經委員會討論,考慮成本效益之後,決定繼續沿用現行方式,不會進行抽查。
黃遠輝指出,中途審查不會縮短平均輪候時間,亦無助增加公屋供應,反而每年浪費500萬元行政成本,因此不支持引入相關機制,短期內不會重啟有關提議。
此外,黃遠輝提到,委員會通過引入凍結時段,「高齡單身人士」、「共享頤年」、「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申請者,也同樣需要凍結輪候時間12個月,主要是考慮到公屋資源非常緊絀,而且已居於公屋的長者申請人,其情況已比仍住在劏房或板間房的申請人為佳,因此要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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