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
新一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建議,把前「財爺」曾俊華提出成立、現已滾存至824億元的房屋儲備金,分4年回撥到財政儲備,以「全面反映政府的財政狀況」。計及首年回撥212億元後,政府在2019/20年度預計錄得168億元盈餘,回撥有「谷數」之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承認2019/20年度確是「赤字預算案」,但指做法不是「結構上的大變化」,把儲備金回撥財政儲備永遠沒有最佳時機,應做就要做。
分4年完成 政府否認造數
曾俊華於2014年底,利用270億元財政儲備投資收益成立房屋儲備金,當時被批評是為超巨盈餘「減磅」,藉此減少派糖,2015年曾俊華再向房屋儲備金注資450億元。今次回撥則被視為對財政儲備「增磅」。
預算案指出,房委會未來幾年預測結餘均逾400億元,在可見將來毋須動用儲備金,加上有意見認為儲備金獨立於財政儲備外,未能全面反映政府財政狀況,故把儲備金回撥到財政儲備,同時預留相同數額用作公營房屋發展。
若扣除每年回撥的212億元後,未來4個年度中,有3個年度會錄得赤字,此舉被指「掩飾赤字」。陳茂波承認2019/20年度加上回撥金額僅得168億元盈餘,是「赤字預算案」和「輕微擴張性財政預算案」,但面對當下經濟環境,認為安排合適。對於把824億元分4年、而非一次過回撥,他解釋是避免扭曲單一年度政府賬目。有批評指回撥是「整靚盤數」,為明日大嶼計劃鋪路,消息人士否認此說法,表示純粹想把off balance sheet(賬外)撥回賬目,可以「睇通啲」。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認為,回撥不會構成大影響,房委會儲備足夠應付未來5年開支,但長遠或須動用政府儲備。會計界議員梁繼昌關注政府此舉會對房委會興建公營房屋帶來隱憂,質疑做法是為了「做靚條數」。
預算案被指受制於需要落實多項去年10月《施政報告》建議的措施,陳茂波稱,「行政長官領導我哋,都係大家同一個團隊做嘢」,《施政報告》提出的措施涉及預算案動用的資源約840多億元,預算案亦動用1000多億元,編制預算案時要想如何回應社會需要,以及見到社會有「痛點」時,要及時做得更多。
陳茂波被追問預算案如何體現「理財新哲學」,他說本屆政府是確保在財政穩建情況下善用財政儲備、推動經濟發展、為民紓困、為香港投資未來,「從思路上與理財新哲學完全吻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劉焱表示,新一個財政年度,儲備可應付開支的比例,跌至23個月,至2023/24年度,儲備會跌至相當於政府19個月開支水平,但不代表要「勒緊」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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