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8日
澳門的士車載智能終端系統(車載機)由8月起開始安裝,根據供應商資料顯示,已有46台的士預約在8月份安裝車載機。配合《新的士法》生效,全澳的士須於今年12月前安裝智能終端系統,系統由電子咪錶、錄影及錄音設備組成。其中智能咪錶及衞星定位行車數據會上傳至澳門交通事務局指定的服務器;收集的錄影及錄音數據不會上傳,只記錄於設備記憶卡內。相關設備有當局封條上鎖,避免有人不法採用。
智能系統保障司機乘客
根據規定,在今年12月2日或之前,尚未安裝車載機之的士,仍可按現有模式運作,然而一經安裝車載機,司機必須憑電子的士駕駛員證或透過輸入該證編號,以及透過生物辨識技術登入系統方能從事客運服務,同步會記錄司機上、下班時間,免除其填寫紙本行車日誌。今年12月3日起,全澳的士必須裝有車載機,故屆時所有的士司機必須持有電子的士駕駛員證方可提供服務。
安裝車載機後,車廂內錄音錄影功能隨即投入運作,系統可支援遠程傳輸方式調整法定收費項目及金額,日後調整的士收費時車主毋須前往指定地點調錶及驗錶。另外,當司機觸發報警裝置後,系統會發送報警訊息,以保障司機和乘客合法權益。
車載機的錄音錄影功能,將減少司機與乘客不必要的爭議。同時,為保障個人私隱,《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明確規定,具監察職權的實體只可在調查行政違法行為且有需要時,由指定人員查閱及讀取有關資料。此外,法律又規定在的士車廂內外的顯眼處張貼經交通局核准式樣的告示,以讓擬使用的士者知悉的士已安裝錄音及錄影設備,違者可被罰款1.5萬澳門元。
車載機所收錄的資料保存期為30日,屆滿後自動銷毀,但如所收錄的資料構成證據資料,須將之保存至有關處罰決定已轉為不可申訴或卷宗歸檔為止,並須於程序結束後30日內銷毀。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訂戶登入
下一篇: | 輕軌石排灣線主體工程招標 |
上一篇: | 「澳門新街坊」收13承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