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1日
澳門政府公布將12個項目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分別為粵劇、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土生土語話劇、媽祖信俗、哪吒信俗、魚行醉龍節、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涼茶配製、木雕──澳門神像雕刻、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
至於現時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的其餘3個項目,包括土地信俗、朱大仙信俗和搭棚工藝,澳門文化局稱仍要深化研究,若具備條件,會建議把這3個項目一併列入非遺名錄。
澳門文化局在2017年9月22日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將包括粵劇、涼茶配製、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等15個項目,列入澳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公眾諮詢 粵劇最熱捧
及後經研究,文化局在今年3月13日至4月11日期間展開公眾諮詢,建議將非遺清單的其中12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開諮詢期間共收集到1168份意見,七成表示認同,其中超過九成半意見贊同將粵劇列入名錄,主要認為粵劇是中國及廣東地區歷史悠久的傳統文化,且粵劇有明顯的地域特性及代表性。最少人認同將道教科儀音樂列入名錄,主要意見是不認識道教和社會不普及。
根據資料,12個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中,8個項目已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當中包括由粵、港、澳三地聯合申報的粵劇和涼茶製作技藝,以及由澳門獨立申報的木雕──澳門神像雕刻、道教科儀音樂、魚行醉龍節、南音說唱、媽祖信俗和哪咤信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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