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
侵權案索償金額一向是「開天索價、落地還錢」,內地著名涼茶品牌「王老吉」及「加多寶」的商標侵權糾紛纏訟多年,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終極裁決,頒令加多寶向王老吉所屬的廣藥集團和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賠償100萬元(人民幣.下同),金額遠比早前裁定的14.41億元為少。
該案源於2014年,廣藥集團在廣東高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加多寶就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期間、因侵犯王老吉註冊商標而造成的損失,賠償10億元,至翌年2月再申請「加碼」至29.3億元;加多寶一方不甘示弱,同月提出反申索,向廣藥集團反追討10億元。
去年7月廣東高院一審裁定,加多寶須向廣藥集團賠款14.41億元,惟雙方均不服裁決,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最終法院頒令加多寶一方賠償100萬元,並立即停止發布包含「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字眼的廣告、停止使用並銷毀印有「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加多寶」字眼的產品包裝,但就駁回廣藥集團其他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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