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2日
澳門行政會宣布完成討論《網絡安全法》法案,將交立法會審議。法案建議自公布後滿180日起生效,網絡經營者要履行「實名制」義務,故法案生效前購買預付卡的用戶,要在法案生效後60日內向網絡經營商補交身份證資料,否則預付卡就無法激活。
《網絡安全法》諮詢總結報告提到,有七成人贊成實行「實名制」,並首次具體提到「實名制」同樣適用於向公眾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實體,包括公共無線上網服務。澳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陳軒志解釋,接入公共網絡服務是否需要實名制,要以SIM卡作為基礎考慮,若是使用澳門發出的永久卡或預付卡接入公共網絡服務,就要進行「實名制」,但旅客使用外地SIM卡就不屬規範對象。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具體執行安排會交由技術部門討論。
公共上網亦行實名制
梁慶庭又指,未來將成立網絡安全常設委員會作為政府的決策機關,主要負責制訂實現網絡安全目標的一般性及策略性的方向及目的。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則由司法警察局統籌,成員還有行政公職局和郵電局,職責主要包括管理及執行緊急事故應對措施。
另外,法案建議網絡經營者向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時,應將用戶私人內聯網地址與互聯網公共網絡地址的轉換紀錄保存一年。違規者罰款5萬至500萬元,並設附加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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