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
康宏環球(01019)現任管理層去年底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執行董事曹貴子等24人及4間公司,嚴重違反授信責任、不當轉移資金等,要求賠償損失。被告之一的曹貴子兄長曹貴宜,早前申請撤銷控罪,高院昨頒下書面判詞,下令剔除部分針對曹貴宜的申索,但康宏仍可繼續向曹貴宜追討。
對於康宏提出,曹貴宜有份協助案中關鍵人物、即其胞弟曹貴子非法轉讓康宏股權,惟法庭認為,康宏一方不可能在審訊中證明,曹貴宜牽涉到胞弟的「循環融資」計劃,即使康宏可修改入稟狀,亦難以針對曹貴宜提出有效申索,因此批准部分曹貴宜的剔除申請。本案其他被告,還包括曹貴子、康宏大股東郭曉群、前主席王利民、前行政總裁麥光耀等人。【案件編號:HCA2922/2017】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佳源國際夥陞域 下月推屯門商廈 |
上一篇: | 14萬人查信貸報告 3%瀕破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