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
中證監昨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開徵求意見,草案提出增加股份回購情形,完善實施股份回購的決策程序,建立庫存股制度,被視為刺激A股投資者信心的舉措。
有望刺激投資者信心
據中證監官網刊登的新聞稿指出,現行的《公司法》對回購股份、員工股份激勵計劃等有相關規定,但獲現時法例規定的股份回購範圍較窄,決策程序不夠簡便,亦沒有庫存股份制度,令公司不積極回購股份。
因此,為完善股份回購制度,充分發揮股份回購制度在優化資本結構、穩定公司控制權、提升公司投資價值、建立健全投資者回報機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中證監建議修改《公司法》中對股份回購的規定。
一是增加股份回購情形,包括用於員工持股計劃、上市公司為配合發行可換股債券、認股權證、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需等其他情形;二是完善實施股份回購的決策程序;三是建立庫存股制度,明確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購的股份,可以用庫存方式持有,意即不必註銷股份。
3招鼓勵完善制度
中證監表示,將會與有關部門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修正案草案,按照立法程序推進相關工作。
一般而言,股價下挫時公司會透過增持、回購,支持股價。據內媒統計,8月份A股二級市場淨增持達20.1億元人民幣,9月份以來已有十多家A股公司公布回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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