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
搞event最怕被人走數,兩間娛樂公司早前簽下合約,協辦歌手黎明於本月16日在澳門威尼斯人酒店舉行的演唱會,但負責活動製作及宣傳的澳門公司星升娛樂入稟本港高等法院,向香港投資者新星娛樂追討逾130萬元借貸利息及服務費用。
入稟狀透露,雙方今年4月簽約,根據協議,作為唯一投資方的新星,要在上月1日前分3期付款950萬元,但新星在今年7月支付290萬元後便未有再付款,結果星升要對外借貸420萬元才得以舉辦演唱會,因此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向新星追討借貸利息及服務費,並索取違約賠償。
【案件編號:HCA279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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