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日
今次佔中,警方成為政治夾心人。有支持運動者大罵警隊「恣意妄為」、「喪心病狂」,甚至以「黑警」來形容,指責他們和黑社會同流合污,對示威者動粗視若無睹。我認為批評誇張失實。雖然有個別警察情緒失控,亦有部分可能藉反佔中人士小懲示威者,但全盤看警隊,稱職表現,應是公允評價。
不過另一極端,則是無條件支持警隊。某些反智人士,不但對失職毆打之事護短,甚至捐款支持暗角七警。他們指特區執法者面對壓力太大。若再和美國比較,後者警隊,更是暴力得多。筆者認為,言論無補於事,比較根本不倫不類。美國是軍火國家,槍械可以公開買賣,警隊執法時面對風險大得多。舉個例子,參考數據,去年因駁火殉職警官是三十人。另外美國示威很多時牽涉種族問題,警方動粗並不單純是執法。最後一點,當地法律流行包攬訴訟,受害者可以民事追究警察,各種情況在特區都不會出現。
或者可以看鄰近文明地方日本。參考維基資料,他們特設防暴隊伍,主要應付各類示威、遊行和天災人禍。特警承諾在執勤時保持紀律,不帶槍械,然而他們最引以為榮一點是,在壓力時高度克制。反觀香港,我們只有防暴警察裝備,但沒設立特種部隊,只由機動部隊兼任。涉嫌打人警察,更據聞全屬反黑組。看這個編制,便可理解今次運動,為何警方總有不知所措之感。
不認還須認,特區警方在對付大型及長期示威,不夠專業。他們根本沒有經驗,也沒有接受足夠培訓。與其盲目支持,倒不如作出檢討,重新編制,加強心理質素訓練。未來數年,特區都是多事之地,未雨綢繆,方為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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