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
科大雷教授引述美國學者雷米雷斯學術論文,指1870年美國人均GDP與1996年的中國相若,但美國當時貪污嚴重程度卻等於1996年中國的七倍;又2009年中國的人均GDP與1928年的美國相似,但貪污指數也互相接近。根據這些數據,參考美國經驗,引申中國貪污問題不應太過悲觀。隨着經濟增長,貪污也會自然降低。
我上網閱讀原文,研究論點指貪污有一個周期。按照理論,若社會不安定,整體收入低,經濟增長緩慢,貪污也會嚴重。這個觀點很合邏輯,也適用於西方國家,不過未必符合國情。首先,單看研究數字分析。隨着GDP增長接近兩倍,美國貪污程度1870年至1928年間大幅下降。另一方面,中國GDP由1996年大幅上升至2009年期間,貪污有沒有改善?答案不言而喻。
事實上,貪污是一個文化問題。正如解放後廈門大學校長王亞南教授《在中國官僚政治研究》一書指出,「中國二十四史,其實是一部貪污史」。中國五千年歷史,由虞舜時期開始,到現在新中國,期間經濟起落,貪瀆事件從未停止。比如《左傳.桓公二年》,「國家之敗,由邪官也;官之失德,寵賄章也」。著名漢學家費正清形容中國最偉大朝代北宋,范仲淹、包拯、王安石等,都曾寫過反腐奏摺。至於疆界最大之大清,據稱曾佔世界三成GDP之乾隆時代,貪腐也是歷史最嚴重。史上最大貪官和珅被抄家時,據稱聚斂財富,竟然超過清政府十五年收入總和!
參考我國歷史和過去六十多年經驗,令人沮喪的是,經濟愈發達,貪污愈嚴重。貪污和民主選舉一樣,沒有國際標準。美國能,並不表示中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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