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
無國界記者組織去年發表一百八十個國家的新聞自由度排名榜,美國位居三十二、英國二十九、香港五十八,今年美國跌至四十六、英國三十三、香港六十一。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最新調查顯示,「新聞自由」評分錄得自一九九七年開始調查以來新低。
在香港和國際兩項調查顯示香港的新聞自由度均下跌,大家觀感自然歸咎於梁振英,那麼美國和英國又是誰在發功。
電台節目主持人李慧玲憑自己觀感將被解僱與新聞自由拉上關係,有要求她拿出實質證據,回應是:「我出來講嘅嘢就係證據,我就係證人,一直都係講緊親身經歷同親耳聽到嘅嘢!」
一本關於新聞自由的書,作者說法庭和警察要求提供資料人士宣誓作供,但仍有不誠實的供詞和證人出現,記者採訪對象無同樣要求,若單憑提供消息者片面之詞而成為新聞報道的材料,作者問這是不是新聞自由。現在李小姐更進一步將「我出來講嘅嘢就係證據」,不知她主持節目要求接受她訪問的嘉賓拿出證據時,若嘉賓用上同樣的態度回應,她是否可以和顏悅色地接受。
希望李小姐的新聞自由標準,只是一時氣憤之言,不然,歷名也可以在這專欄說英美的新聞自由度下滑,是梁振英在幕後發功,因為「我出來講嘅嘢就係證據」。
大家在批評香港新聞自由度受到威脅,可有想到在反梁振英為立場的報章工作的新聞工作者,就沒有自由刊登稱讚梁振英的報道,支持政府的報章亦不可刊登批評梁振英的文章。
話說回來,若人人可以任隨己意、憑觀感闡釋什麼是新聞自由,這也是新聞自由進入險境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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