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8日
或許因為「貪靚」,A小姐最喜歡逛街購物,而自1993年大學時代開始,已不能控制欲念,瘋狂購物,尤其是化妝護膚品、衣服、鞋襪或手袋……,最初只會在周末逛街,後來就天天逛,不購物時會感到渾身不舒服。
雖然當時月薪達5萬元,但A小姐每月均花費月薪兩至三倍,而且重複購買同一款衣服鞋襪和化妝護膚品,尤其是不開心期間,情況更為嚴重。每次見到樣樣貨品都覺得好靚,好想擁有;就算當時忍得到手,回到家又會心思思,不出二十四小時就會去買。曾經試過每日花費超過1萬元購物,連續數星期,周而復始,完全不能自已。A小姐購物完全因為滿足自己一時間的佔有欲,往往買完後將「戰利品」置諸不理。由於欠下卡數達200萬,只好向朋友借款,又或「卡冚卡」……
「購物狂」的醫學名稱是「病態性購物」,屬「衝動控制問題」(Impulses Control Disorder)。根據外國統計,5%成年人患有「購物狂」,而年輕女性是高危人士,患病比率較男性高出十倍,外國甚至有患者因此而自殺。
病徵包括:1.購物欲望不斷在腦內盤旋,揮之不去。雖然患者覺得欲望具侵略性,亦明知想法愚蠢,但仍無法抗拒。2.經常購買大量多餘或負擔不起的物品,又或花在購物的時間經常較預期的長。3.購物的衝動、欲望和行為令患者感到困擾,其對生活、財政、工作或社交造成負面影響。
醫生以血清素調節劑控制病情,為免再受引誘,她避開獨自逛街,讓朋友遏止她失控的購物欲;取消所有信用卡,以現金付款;將金錢交給親友保管,以及分散注意力。經過一段治療期,她的病情有所控制,現在只會用月薪的五分二購物。
香港精神科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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