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3日
全球各處都有街頭表演的爭議,爭議點離不開噪音滋擾、阻塞街頭及衞生問題。香港是國際大都會,這種爭議無可避免更為激烈。有表演者組織表示,街頭表演是公共藝術的基本類型之一,它是一個城市文化活力的訊號。
香港的街頭表演在有限規管下,出現一些不理想的狀況,包括:表演者質素參差、接受打賞時引起法律和噪音問題等。有表演者表示,部分大媽的表演沒有依循街頭表演「行規」,鮮與其他持份者溝通協商,導致出現阻塞街道或噪音過大情況。
許多地方例如英國、澳洲、美國等,街頭賣藝是需要考取執照才可以進行的,包括要在指定人員面前進行表演,以確保質素,亦指定表演範圍、表演時數等,街頭賣藝被視為一份正當職業,需要向政府交稅。
在香港,街頭表演者可能面對的,除了會被物業管理人員驅趕,更可能因為違反噪音條例、阻塞消防通道、侵犯版權、行乞、無牌小販擺賣、沒有臨時娛樂牌照下演出或表演質素低劣等罪名被檢控。
警方會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實施許可證安排,規管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樂器。街頭表演者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任何樂器,須向警務處處長申請一次性許可證。過去發出許可證的數目偏低,警方估計是因為表演者不知悉這項安排。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推出的街頭表演計劃,相關許可證有效期為1年。街頭表演者向西九管理局申請到許可證後,才可在西九文化區指定地點演出。申請人須進行不少於5分鐘的示範表演,讓管理局評定表演是否與申請表格所述的相符。但鑑於疫情,管理局已暫停街頭表演計劃的公眾申請。
撰文 : 占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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