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
有了現代民族國家後,工業化帶來城市化後,國進民退已是「歷史潮流、勢不可擋」。政府的權責不擴張,難以抗外敵、立足於現代世界。
回溯中國歷史,不能不說第一波的國進民退始於晚清。二十世紀初,滿清朝廷願或不願,都要學習西方政治社會制度以自強。1906年,清帝下詔預備立憲。更「深入民間」的是搞地方自治。1909年,朝廷頒令《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搞自治,無財不行。自治經費,憑清查公款公產得之。一時間,地方各種捐、稅,導致商舖倒閉,農民棄田出走,當中更有不良分子囤積居奇,以致民怨沸騰。一年後,各省紛紛上報經費不足。就算能應付朝廷需索者,也大為不滿,因這違背了「不與民爭利」的傳統,屬於「無道」的苛政。自治本意是國退民進,反而變成國進民退,大失民心。
適得其反
當時,許多滿清官員均抱怨,昔日教育由基層辦學,鄉村巡警負責地方警務,如今由國家包攬,百姓大多不習慣。以前,訴訟先由鄉紳調停,不服才告官。過往,押解犯人、驗屍、緝捕盜匪皆民辦,經費由地方鄉紳支付。如今要打官司,由政府的司法機關辦理,手續麻煩,支出大增。俗語所云「生不入官門」,反映了百姓害怕跟官府打交道的心理。以前面對同聲同氣的紳,如今面對的是國家機器,不講情不論理,只遵從官僚文牘的法,習慣了「帝力於我何有哉」的百姓,怎能適應?
簡要言之,晚清這一波國進民退,本是進步的舉措,實踐起來卻弊多於利,尤其拆毀地方官紳共治的模式,反對聲音最響。擁有財富與威望的紳,本是官、民之間的橋樑,亦是興辦各種福利,減輕官府財政負擔之人,如今紳不再襄義舉。正如當時的官員奏摺所言,損害民間的活力之餘,一旦官員行政有錯失,即增加民怨民憤。
撰文:占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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