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
相信不少人都遇過,有朋友找你幫忙入泊車咪錶;甚或有時路過,見到有咪錶逾時順便幫陌生人入錶,以免被抄牌。但你知不知道這樣的「好心」,可能令自己誤墮法網。
友人常幫襯的一位的士司機,日前收到行家電話,表示趕不及入錶要求他幫忙,剛好他在附近,只是舉手之勞遂欣然答應。誰料一拍卡入完錶,即有警員上前將他拘捕,及後行家趕至,卻雙雙被帶返警署,兩人被盤問數小時後,更被拘留在「臭格」至翌日始被釋放,被捕原因是涉嫌干犯不誠實使用電腦罪。
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即是《刑事罪行條例》(第二百章)第一百六十一條「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任何人只要有(一)意圖犯罪;(二)有不誠實意圖而進行欺騙;(三)目的是為了不誠實地使自己或他人獲益;或(四)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日後任何時間,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雖然上述法例原意是打擊例如網上詐騙、非法入侵電腦系統等科技罪行、鼓吹或教唆他人進行非法活動,以及透過使用電腦干犯其他罪行等,但律政司過往曾用這條例,檢控過包括偷拍裙底、偷拍試題、駭客或電腦散播不法言論等多種不同類型罪行,幾乎涵蓋所有用電腦,或類同儀器如電話干犯的罪行,即使終審法院確認用自己電腦犯罪不能引用這罪名檢控,但應用範圍仍然甚廣。
運輸署今年年初已陸續更換全新「入錶易」系統,在人手入錶後,就可以透過手機以二維碼與咪錶進行連結,之後就可以透過「入錶易」續鐘一次,所以不要再找人幫忙入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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