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8日
上一代人就算是自由戀愛,依然信守矢志不渝的承諾。「倫理小說之母」蕭湘較李我年輕7歲,兩公婆恩愛71年,由大屋搬細屋,依然不離不棄,相濡以沫。
上世紀五十年代,才女蕭湘投稿應徵剛開業的澳門綠邨電台,獲聘用後開始播音員生涯,成為李我的徒弟,師徒朝夕相對,日久生情,繼而走入婚姻殿堂,組織家庭。
1987年,兩公婆齊齊退休,隨着李我年紀愈大,行動不便,聽力大減,蕭湘不僅充當丈夫的「助聽器」,也成為「人力車」,日日推輪椅。萬般帶不走,李我早已把名下所有物業轉名給兒孫,包括賣出2700呎灣仔舊樓,搬入300呎油塘公屋,原來箇中另有內情。「舊樓要行好多樓梯,公屋雖然細,但傷健設施相對完善。」蕭湘力勸之下,終說服丈夫搬細屋。
歲月催人,蕭湘經常推輪椅導致頸椎受傷,只能雙雙入住護老院,她說過:「我會好好照顧自己,朋友話我先走老公會好淒涼。」新冠疫情期間,親友始終無法探望病情轉差的李我,兩公婆只能在護老院內慶祝結婚71周年。
談到夫妻相處之道,李我在早年的訪問分享過心得:「不論發生什麼事,彼此都不能說『離婚』,人海茫茫相識已是緣份,能夠結合更是一件不可思議的妙事,萬萬不能因一時意氣之爭,破壞夫婦間的感情,女性大多小氣和眼淺的,男士應對她們諒解和包容,凡事不要斤斤計較,互讓互諒。」
撰文 : 占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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