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0日
只有來自法國的香檳地區,以及在生產過程中遵守某些既定規則的葡萄氣泡酒,才能夠冠以「香檳」之名。如此嚴格的要求,正是原產地命名控制(AOC)之下所訂明的「產物」。
AOC的雛形,早在1211年已經出現,本來為着保證法國葡萄酒的品質及地區風格而設立。經過多年法律條文的不斷修訂,愈來愈具公信力之餘,保障產品範圍亦愈來愈廣泛。
AOC設立目的,在於證明農產品的生產及加工過程,均在同一地理區域之內;同時,產品亦必須利用受法國家產地及品質管理局(INAO)或產品有關機構認可的技術生產,兩者經過核實後,INAO就為不同農產品授予AOC標籤。
值得一提,索姆河的鹽鹼灘羊與布雷斯雞一樣,同為擁有AOC標籤的肉類產品。
撰文:胡海德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懲罰」澳洲 港人有口福 |
上一篇: | 法國滋味 布雷斯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