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
社會上總有人喜歡對號入座,自作聰明地以為聽出對方的弦外之音,誰知道人家只是直說直話,結果令自己處境變得尷尬。也許他們沒有多少自信心且異常敏感,有什麼風吹草動,總感覺自己被針對非議。也可能他們只是習慣了橫行霸道,只要說話不中聽,便要馬上指控對方冒犯,確保自己神聖不可侵犯。
早前在區議會大會中,有議員提出討論立法會選舉安排及有關新聞自由的議程,民政署代表竟指議案跟九龍城區無關,決定杯葛相關議程。其實區議會作為諮詢架構,理應發揮顧問角色,在重要事件中提供意見。選舉跟新聞自由與市民息息相關,怎可能一句與社區無關,便決定禁止討論?在發言批評民政署時,我便舉例:「假如有一天有警員無故把專員你打鑊,這種重大事件也應該要討論!」
誰知道有親政府議員馬上打斷發言,指控我誹謗警隊,其後警方代表亦批評我言論冒犯,要求我道歉澄清。明明我開宗明義是舉例解釋,而發言重點是民政署處理議程手法,不是警隊執法,何必「七情上面」抗議?不過對方既然點名,當然要回應,更表明:「你總不會認為警隊全是聖人吧!總有害群之馬,而當他們犯錯時難道也不可討論?當然不是啦!」
聽罷警方代表一時沒再反應,但親政府議員護航心切,仍緊咬不放,即使主席表示事情已清楚解釋,議員還是不肯罷休,不停打斷主席發言,終被逐離場。其實沒有指名道姓,並多次強調舉例,何來冒犯誹謗?警方部分執法手段固然有人批評,但最惹人反感的是經常擺出一副死不認錯,半點批評也不接受的囂張態度。動不動把理性討論打作大不敬,你怎能期望得到社會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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