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
很久沒有聽到key money這個用詞了,最近它竟然出自美國總統特朗普之口。
特朗普談及微軟收購TikTok一事時說:「Right now, they don't have any rights, unless we give it to them...It's a little bit like the landlord and tenant: Without a lease, the tenant has nothing. So they pay what's called "key money".」現今他們(TikTok)並沒有任何(經營)權利,除非由我們(政府)給予。這有一點像業主與租客。租客全賴能得到租權,否則一無所有。因此他們須付所謂key money。
什麼是key money?部分傳媒在報道時,將 它譯作「鑰匙金」。其實那屬「溢價」(premium),是附加費的一種。在香港,它有一個通俗名稱,叫「鞋金」。二次大戰後,開始有很多人從大陸遷徙到香港。短期內急劇的人口增加,造成房屋荒。當時想要找居處,老大不易;業主於是奇貨可居。租房子時,每每須先付給業主一筆金額不菲的「頂手費」,也就是「鞋金」;之後每月尚須付租金。鞋金可以視為一次過「預付租金」的總數。記憶中,在後期好像政府曾訂立特別的法例去應對這種做法:凡是曾有繳付頂手費的租約,租客可得到五年內不容逼遷的保障。現在早已不流行收取租約頂手費,但稅務局仍然設有一個規定。報稅時,這類收入須納入租約第一年度的「應評租值」內,用以評定物業稅;但付稅者可以申請將其平均攤分最多三十六個月,作租金來計算。
香港自從成為英國殖民地,所有土地屬英皇(Crown)所有。聽說唯一的一塊私人擁有「永久權」(freehold)用地,是港島花園道聖約翰教堂所在之處。政府一般的所謂「賣地」,出售者只是該地某一段時期的租用權(leasehold)而已;而收取的地價,本質正正就是頂手費;「業主」其後尚須向政府繳納租金,是為Crown rent,中文稱之為「地稅」。九七回歸之後,中文稱謂不變,英文易名叫「government rent」。如果以金額多寡的角度看,賣地價是政府正統的大宗收入,地稅才屬「附加」之費。
經營生意有所謂「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來自英語build-operate-transfer。香港人對此也有一個稱謂,是為「賣盤」。買方乃是「頂」這盤生意過來,之後繼續營運下去。這個交易中牽涉到的代價,正正可說是頂手費。但特朗普口中的,卻不是這個意思。因為他言下之意,這款項並不是買方付予賣方的錢。其後他再進一步澄清了,交易中「有一大筆錢須流向美國國庫」。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樂活知食 踢走都市病》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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