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
阿倫柏加說得好,他生得逢時,趕及「六十年代的創作革命風」(60's creative revolution)。當年只要有才華,不管什麼出身,有沒有讀過電影學院,都有機會一展所長。他33歲便赴美拍《午夜快車》。荷里活影廠制度崩潰後,只要拍出一部賣座片,任何導演都可全權控制下一部片:拍什麼故事,由他決定。劇本要他通過。起用哪些明星主演、攝影、配樂、剪接……全部要他首肯。柏加坦言,每次拍電影,他要跟至少150人共事,所有員工都要聽從他的指揮。成功在他,失敗也在他。他不會諉過電影公司高層,亦不會推卸責任給下屬,因為他是影片的「作者」。反對「作者論」的評論家,不知有何話說?
柏加是老派導演,拍片總是故事和劇本先行。這當然因為他懂得編劇。在他心目中,電影只是用畫面代替文字傳情達意。無情可傳、沒意可達的電影,絕不是好電影。他堅信:一部電影的好壞成敗,決定於故事和劇本。他老來慨嘆,新一輩導演往往過分注重技術和特效,畫面優先,故事卻空洞無物。如此無疑捨本逐末,二十世紀末至今甚少令觀眾震撼的電影,此乃主因。
他亦歸咎電腦和數碼拍攝。他說過:「偉大的電影都是用菲林拍攝」。拍菲林,影片公司難以干預。《午夜快車》他拍了6個星期,影片公司高層連一個鏡頭都沒看過。到菲林沖出來他們看了,縱使要插手干預也無從入手,正如行內所言「火車已離開了車站!」只好任由導演拍完整部片。
如今數碼拍攝固然方便剪接,且省回沖晒的錢,卻方便了影片公司高層及早看到影片,不理會甚至不通知導演而自行剪輯。換句話說,能全面掌控一部電影的導演,愈來愈少,而導演受到的掣肘卻愈來愈多。
撰文 : 占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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