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
當選區議員後,常有不同機構或部門邀約會面,增進了解及介紹工作。出於禮節及日常工作需要,一般都樂意回應,但最近收到某部門邀約,非但提不起勁,甚至想保持距離。雖然此部門過去對香港掃除貪腐作出重大貢獻,但一想起要跟他們合作,便感不爽。
走進廉政公署位於油麻地的社區關係部,職員並沒有請我們「飲咖啡」,只是提供熱水,便急忙開始例行公事,解釋他們如何在政府各部門宣傳推廣及推動社區教育。席間他們多番表達希望區議員協助推廣防貪訊息,特別是協助大廈法團管理時能多加注意,一起守護廉潔。
沒有人會質疑廉潔的重要性,但要令人真心信服打擊貪腐的舉措,並不能單靠口號文宣,更重要是做到公正嚴明,不論是否位高權重,如果犯事實應受到制裁。先秦時期曾有一句「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從二千年的歷史看來,往往是「刑不上大夫」居多,特權階級以法律作為控制人民之工具,自己卻不必負責。這不是法治,而只是「治民」。
同類個案,有人被立刻檢控,窮追猛打,有人卻逍遙法外,甚至洋洋得意,偏偏當局沒有任何教人信服的理據。當這種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的情況愈來愈多,對制度的信任也蕩然無存。重讀廉政公署網頁:「貪污風氣在警隊中更為嚴重。受賄的警務人員包庇黃、賭、毒等各種非法罪行,社會治安、秩序受到嚴重威脅。」當年廉政公署大力打擊貪污,激起警方反彈,迫使港督以特赦手法安撫,倒也起了震懾作用,令貪污腐敗的警隊知道雖然他們荷槍實彈,一旦犯法便要付上代價。只要能向所有人證明,即使掌權者也會受制約,自然獲得市民真心支持,何需我們一起反覆誦念反貪口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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