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0日
舊時打工做小頭目,上司做事前,吩咐先做利弊分析,該客觀地以第三身看該事情的利弊。可是,人非草木,每事都有主見,怎能完全「客觀」,都是「互為主觀」而已。
一件事的利與弊,首先從(上級)之引導看,謂之「引導性的啟示也」。有時,很明顯:「請看利與弊」,利行頭,便是講「利」多於弊;「弊」行頭,相反也。這些暗示性引導,中六生都識也,大家出來社會,上司、老闆用暗示之方法更多,甚至不顧身份,硬來直銷的都有,為五斗米折腰,不就是香港社會嗎?
有利有弊,中肯講句,亦是很主觀的。
凡事對己有短暫或長遠有利益的,皆先取,利己而不損人,已是「聖人」了,以至「損人利己」做得出絕對不奇的。臨危便大亂,大是大非前,有誰可以「顛沛必於是,造次必於是」?兼顧家庭、妻兒者,顧及父母(家聲)者,體察朋友者,更少之又少了。人類乃動物中最自私自利的呀!
所謂利弊,查實根據自己站在哪一方而說的。趨利,尋求最大、最長遠利益,乃做每件事之本源,又是推動力。人人如此,最後爭崩頭,弱肉強食了。文明社會,設立文明規則,據公平、公道之方法爭取,可是,天下間哪有真正公道?故此,強者忍讓一步,可能先讓三招,而後,再進一招也。即是,強者為弱者着想,不可以「取到盡」,趕盡殺絕也。
我們處於劣勢的,先一步想怎樣退,有退方可以有進。未講利、先講弊。有人受美式教育,完全反對這種思想,因美式思想有進無退,死而後已,中國另有「患難思維」,講求大是大非,講求有今生無來世,實踐本分。
正當須面對重大利弊時,真係要想清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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