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
倫敦橋恐襲後三天,我也要到地鐵站附近的Glaziers Hall參加Westminster Forum。想起劍橋法律系畢業生到倫敦橋參加研討會遇害,我只好抱着lightning never strikes the same place twice的心態,安心地跟上班族一起塞進地鐵車廂前往。我早在9月時看到這個由英國國會發起的Westminster Forum Project,討論國家政治、經濟、教育、法律等議題,便以學生身份申請了幾個活動,特別對這次Legal Technology in the UK座談會感興趣。
近年法律界不斷談論人工智能(AI)的應用,反應非常極端,一是覺得新科技只是胡扯,永遠不能取代律師跟客人的面對面接觸,另一方面有許多法律學院和律師行合作培訓LegalTech計劃,初創公司亦如雨後春筍。這種爭辯就好像醫療界倡議電子科技一樣,雖然醫生和病人都覺得互聯網能提高效率,把藥效及副作用列出來一目了然,應該加強透明度和可信性,可是病人仍情願排隊等數小時,也不相信telemedicine;醫生要在百忙之中參加醫學交流,但會懷疑成千上萬的meta-analysis數據分析。
這個座談會邀請了牛津學者John Armour教授講解科技發展,Slaughter and May律師行的法律科技經理說出實際應用,還有高等法院大法官Sir Geoffrey Vos、上議院人工智能特別委員會主席Lord Clement-Jones、法律科技研究組主席Christina Blacklaws等解釋未來英國司法系統的發展,比較全面地分析利弊。我在會後跟一家公司Luminance的執行官Emily Foges傾談,請教其研發的機器學習技術怎樣查閱數千份文件。Emily舉例說,軟件可以抽取全球銷售合同的條款,識別出與當地法例規範不符的法律措詞,節省一半時間,並減少律師認為最無趣的工作。我們說得投契,原來她公司的首席營運官也是腦神經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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