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
諾貝爾獎至今年為止共有12位華人獲得殊榮。最早在1957年,楊振寧與李政道共同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獲獎的原因是,兩人合作推翻了愛因斯坦的「宇稱守恒定律」。
1976年,物理學獎得主是丁肇中,原因是他發現新的次原子粒子,且命名為「J粒子」。
1986年,李遠哲、Dudley R. Herxchbach和John C. Polanyi,他們首先用分子角度來研究化學反應的動力學,因而齊獲諾貝爾化學獎。
1997年,朱棣文因為發展了使用激光冷卻和捕獲原子的方法,贏得物理學獎。
1998年,因為「發現一種帶有分數帶電激發的新的量流子流動形式」,令崔琦、Robert Laughlin及Horst Störmer共同分享物理學獎。
2000年,旅居法國的高行健獲頒文學獎,原因是他的作品「為中文小說和藝術戲劇拉開了新的道路」。
2008年,憑着發現綠色螢光蛋白,錢永健、日本的上村脩及美國的Martin Chalfie共同奪得化學獎。
2009年,光纖之父高錕,因為「在光傳輸於纖維的光學通訊領域的突破性成就」而獲物理學獎。
2010年,劉曉波因「長期以來以非暴力方式在中國爭取基本人權」,獲頒和平獎。
2012年,莫言的作品「以幻覺現實主義融合了民間故事、歷史與當代」而獲頒文學獎。
2015年,屠呦呦發現瘧疾的新療法,和日本的大村智、美國的William C. Campbell共同奪醫學獎。
撰文 : 占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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