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
到底是哪兒出錯?是人性本惡,道德淪亡,抑或被殺害的人,惡名昭彰,人神共憤,死有餘辜?在電影《Joker小丑》中(有劇透,抱歉),小丑在地鐵車廂殺害三個華爾街青年才俊。雖然觀眾了解前因後果,會對小丑的衝動寄予同情,但不管有任何苦衷,取人性命都是錯的。兇手本該受到所有人的譴責,尤其他殺害的,是大家眼中的有為青年。誰知道之後的情況卻跟「理應」的相反。
案情曝光後,部分人竟然奉兇手為英雄。那些沒工作、沒地位、沒生活保障,自覺被社會離棄,幾乎走入絕路的弱勢人士,視小丑為反權貴的象徵。他們紛紛戴上小丑面具,走上街頭示威,與高官、警察,以及所謂的社會精英為敵。
失意是他們最鮮明的形象,長久的打擊、憂愁與無助,在他們心中早已鈣化成恨。不公平的人類二分法,把他們撥向美好、光明、有意義的另一個極端──醜惡、黑暗和荒謬。活在妄想看見藍天的永恒黑夜,並非習以為常,而是無奈接受。然而有一天,小丑做了這一件他們不敢想像的事。他們血脈沸騰,以為惟有破壞眼前的一切,推倒重來,才有望建立稍為有利於他們的新秩序。
即使,「新秩序」的意思是沒有秩序,是由不安和混亂合製而成的處處硝煙。
情節和畫面似曾相識,看得人膽戰心驚。
我願意相信,殺人不眨眼的小丑,本來是好人。一個從小夢想要成為棟篤笑表演者,一直想把歡樂帶給觀眾,務求令他們捧腹大笑的人,怎會是壞人?在這種前設之下,我傾向同意,命運決定性格。或者,是可憐的命運養壞了之後的命運。
除了同理心,是什麼驅使觀眾站在小丑的一方?他經歷不斷循環的冷漠和殘酷,讓表面和平理智有道德,但內裏其實憤世嫉俗的人,不難為小丑找到報復的藉口。可能小丑原本就是我們心中的野獸,只等待一個釋放牠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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