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6日
朋友生日宴,座中有藍絲,忽發驚人語:「香港的暴徒最多只有十萬人,拉晒佢哋咪得囉。」
香港現有二十多個懲教院所,合起來只能容納一萬左右囚犯,拉十萬人,香港豈不是要多建幾十座監獄?還有法庭呢?增加十萬宗案件,二十年審得完?
連基本常識都沒有,這種頭腦簡單的藍絲哪可討論問題?
可是用拉用打來解決政治問題,的確又是林鄭政府的當下政策。
拉十萬人已是天方夜譚,更大的問題是,能解決問題嗎?
民調顯示,七成市民認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八成市民不贊成林鄭繼續當特首,這主流民意不是抓十萬個年輕人就能改變的;要是順民意而行,動亂馬上平息——沒有「暴政」,也就沒有「暴徒」。
但政府不但沒有循正道而行,反而以為用高壓手段就可以改變民意——這才是暴亂的根源。希望警方和政府認清的是,要是不返回政策正軌、要是警方不遵警例繼續濫暴,無論怎麼呼籲,大多數市民絕對不會和前線年輕人劃清界線。警方不循警例執法——蒙面、隱藏編號、不出示委任證、藉逮捕向示威者施暴……這些都是漠視法紀和人權的非法暴力,除了以暴易暴,市民還有什麼方法來約制警方濫暴?
現在,警方和示威者的暴力正不斷升級,這是大多數市民所不願見到的,但這是政府企圖以高壓和暴力解決政治問題的必然結果;可以預見的是,警方加大暴力、不擇手段,高壓之下,最終迫令年輕人將抗爭轉向地下化,以暗殺、大殺傷、大破壞的手段和政府對抗、「攬炒」,社會整體都要付出沉重代價——「恐怖分子」是林鄭和警方逼出來的。年輕人的暴力產生於制度暴力和警方濫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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