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9日
2005年加拿大《民事婚姻法案》(Civil Marriage Act)通過,等同同性婚姻合法化,這在英語國是第一,加拿大人很為真正的平等待人引以為榮,往後,關於性別的事,加拿大未因「功德圓滿」而停一停唞一唞,關於性別的事,經常發生。
既然已經再難找得到性別不平等的岔子了,大家安靜過日子便好,但,每年的非傳統性別人士的自豪大遊行,在加拿大的大城市,都是全年最大盛事一宗,是的,盛過國慶。今年8月頭溫哥華的自豪大遊行,參加者達65萬人,除了吸引遊客,更吸引政客,10月大選,有志參選者都來博曝光。
並不是沒有可議論之處的。
杜魯多和奧巴馬都主張公共場所的公廁不分性別,反對反對反對!其實不用大力反對,這不是法律,怎樣做仍可自決,就筆者常訪的公共場所像戲院、圖書館,全省最大商場的公廁就只分男女;像大學,也多在男女之外加一共用,三者任擇,至今仍未去到「只准共用」的要求。
這裏面有一個性別定義的問題待解決。性別粗分天生的、後改的,後改的又分動過手術及未動手術兩種,動過手術者不論去到何階段,都以其後天自選的性別為準,這都沒問題,問題在:未動手術者只在衣着上作為性別自決,是否應承認。即是說:「我覺得我是女性,我穿女服,我可選用女性洗手間。」這就有爭議。有個色狼以此理由進入女洗手間,有什麼事,誰負責。
有爭議,但沒有結論,直到──有個男易女服當自己是女人者,去專為婦女服務的美容師那做熱蠟脫毛手術,被拒絕,告到人權法庭被歧視,卻因擁非法武器電擊槍,反被警方拘告。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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