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7日
最近英國網站Legal Cheek刊登了一個將在香港舉辦的活動,聯合起幾家著名律師行和英國法律大學(University of Law, ULaw)解答升學及求職問題。這個網站提供就業資訊,但一向以揭露法律界的滑稽可笑事見稱,例如法律系女畢業生參加電視台真人秀、地方法官向大律師喝罵出種族主義言論等。讀者大多數是律師,假如要宣傳ULaw在亞洲區拓展,這絕對是個成效高的平台。
ULaw果然於9月在香港設立首家海外分校,希望吸引在業人士加強法律知識,或者像我一般進修轉制課程。利用轉制課程的優異成績可以申請香港的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有些法律系畢業但未能考上PCLL的學生,往往利用這個途徑作為第二次機會當上執業律師。我想,在海外設置大學分校的成本高,本來只有商學院才有條件調動師資人手,現在看到商機,連法學院都想分一杯羹。
當我申請大律師執業資格課程時,也得到倫敦ULaw取錄。它的前身是College of Law,校友包括前首相貝理雅妻子Cherie Blair。整個面試程序電子化,負責人先把問題在面試前半小時用電郵寄給我,然後以Skype視像形式進行。案件牽涉一宗襲擊:有一位單親媽媽,她的女兒在學校被另一位女同學欺凌,屢次向校長老師投訴無效,同學反而變本加厲。她接女兒放學時看到小惡霸的母親,上前跟她理論,兩人繼而出手打起來。我要代表單親媽媽向法官(面試導師)求情減刑,時限為15分鐘,之後再進行第二輪面試。雖然過程緊張,但我感到大學並不想把學生拒諸門外,難怪學位供過於求,靠「社會大學」來作真正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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