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
中國古代關於「死亡」兩字十分忌憚,不會貿貿然說「死」字的。有很多委婉的方式形容死亡,即使「死」字也避開不備正音,對死亡,一種自然現象,可以說畏懼吧。秦始皇千方百計,努力找「不死藥」、「仙丹」、「靈藥」不外乎想不死。可是,「不死比死亡更痛苦」,沒有想過(美作家Rice對吸血鬼不可以死,大大諷刺啦)!
古時,也有講「壽」,壽元即是條命。中國人認為「生命」在於人的「氣」中。故此,有「斷了氣」的話,委婉地代表死亡。西方,不只是耶教的傳統,認為「生命」存在於血液之中。故此吸血鬼吸取人血。耶穌寶血也是「神」的生命。
壽元已盡,便是「生命結束的時間已到了」。古時,對死亡視為人生大事,當壽元已盡,差不多臨近死亡時,把那人抬到正廳。用橋凳作腳,蓋以木板,取一塊新席來鋪上,然後放置那位將死去的人在木板上,這位快要離開世間的人,覺得這般處理,乃最有體面的做法。謂之「壽終正寢」。
死時,在家中大廳中,子孫圍攏,真是大大福氣。
反之,在路邊死去,街頭倒斃,都是「死得很賤」的,也很慘的。罵人的語言中有句「仆街」乃是很惡毒的詈語。不能說的。
有名詞「易簣」,即是更換了躺着的席,是委婉語,「死」了的意思。
人莫有不死的,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國人對死亡之意義,十分重視。一宗事情的完結,亦相當重視其收場。常言道:「上台容易下台難。」一件事開始時,必定打鑼打鼓,做好出場聲勢,收場時,可能草草、三扒兩撥便棚尾拉箱,一走了之。有頭威,無尾陣。這是政府做事之大忌也。怎樣都好,都要有體面收科,不可「臨尾香」!
壽終正寢這四個字的成語,一般都作正面解釋。死亡得很有體面。現在用來說《逃犯條例》修訂,愚見認為不太妥貼。此條例之「死」,並不是很有體面。特區政府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推動它,立法會(代議政制)又準備三讀通過,突然間,很多很多香港人以上街方式表達意見,令到這條法例胎死腹中,大家都知道,這是不光彩的。怎能說是「壽終正寢」?撰寫此篇的中文師爺用字是否取巧呢?政府老老實實吧。
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其實是「問責」的。這次事件,明顯地並不代表「民意」了(或者更甚,與民意相反)!這些諮詢機制,責任何在?仍然說是代表性廣泛,合適?還會臉紅嗎?
師爺用此「壽終正寢」四字成語,亦有「骨」的。
如用「撤回」二字,主位便是隱蔽的「我」(林鄭本人),如用成語,則是,此法例「自己死去」,不是林鄭「殺死」的了。
這是很含蓄的說法,似乎將法例「判了死亡」了。但是,不關林鄭的事!誰人之事?責任歸何方?連消帶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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