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3日
兩會期間,有一篇報道震驚海外華人圈,中國人在海外買樓,換滙可能會坐監。如果走地下錢莊滙到海外,罪加一等!
其實,相關政策國家外管局早有公布:自二○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個人申購外滙需要填寫《個人購滙申請書》,明確填寫購滙用途和用滙時間。內容包括:購滙人姓名、身份證號、人民幣賬號、外滙賬號、幣種、預計用滙時間、用途等。
因為個人換滙的額度限制,許多人就想出了分拆滙款的螞蟻搬家方式轉出資金。
一個人的額度有限,就請親戚朋友幫忙,利用他們的額度,多人多次轉滙。這種做法在現實中比較普遍。但從二○一九年二月一日起,超過五百萬元人民幣就可能以非法經營罪定罪。除了罰款,還可能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超過二千五百萬元人民幣的,可能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咁就大鑊了。
目前,中國人購買海外房產,基本上都是通過地下錢莊。這種通過地下錢莊的買樓房行為就可以屬於非法買賣外滙罪或者變相買賣外滙,這條路一直就是非法的,只不過此前被抓到處罰一般較輕。
買加拿大房產的資金其實就是通過地下錢莊對賭貨幣互換,這種「貨幣互換」實際上是把流入中國的外滙截留了在加拿大。
比如,加拿大某樓盤在中國直接收人民幣賣樓,華為公主把房產買下來,也可以算是資金互換,現在已經成為了打擊對象。在現實中十分常見,按照現在外滙管理制度,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果她在國內找地下錢莊換成加元,那麼就是非法外滙買賣罪獲刑。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乜解救?有!「區塊鏈」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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