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4日
語文中有所謂「詞類」(Parts of speech)。以英語為例,主要者包括名詞、動詞、形容詞、代名詞、副詞、介詞、連詞、感嘆詞,尚有冠詞。這些都是文法(grammer)方面的分類。中文不盡相同。我們沒有英語的冠詞(例如the),而英語也少有我們的量詞(例如隻、個、塊),那些只是(有需要分類時)才間或用上。然則數目字應該算是名詞、形容詞還是量詞?可能三者皆不是,而只屬數詞(numerical)而已,那卻與文法無關。因為雖然文字中有文體形式的數字(例如壹、貳),但數目字卻可以全然屬另類的符號。不過,數詞並非只用於計量,也可以是代名詞。
代名詞顧名思義,乃是替代名詞的字,例如你我他。但名詞本身其實也是替代物,其替代者,乃是一些物體。人類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的事物何止百千萬,為了能一下子將其辨別出來,以至意欲憑語言文字把它們逐一傳達開去,人們自然就想到替每一個取上名稱。莎士比亞在《羅密歐與茱麗葉》中說:「What's in a name? 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名字中有的是什麼?我們管着叫玫瑰的,若是賦予另一個稱謂,也會是一般地芬香。
《荀子》〈正名〉篇:「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給事物一個名字,沒有宜或不宜之分,只是「命」名而已,之後人人用它,像是約好似的,也就成為通俗適眾了。於是,大家公認者,是為「適宜」,反之則不是。同一類事物,本來只有統稱。若給其中的一些,賦予切實的專用稱謂,也會像是約定,從而落實下來,成為它的實名。一個字在其演變的過程中,可以是愈來愈「實」。也就是說,其意思會是愈來愈具體,描寫得愈來愈細緻。
今年是豬年,就以豬為例。豬屬家畜,其部首「豕」乃是為了描述這畜牲最早出現的象形文字。及後有「豬」,《說文解字》釋其意,為「豕而三毛叢居者」。牠出生時並不胖,待三個月大肚皮才開始鼓起來,叫「豯」;所以用於「腹豯豯貌」一詞,形容肚外形隆脹的樣子。及至六個月至一歲,叫「豵」;三歲叫「豜」。之後引用下去,「豵」指體積細小的野獸,「豜」則是大一些的。《詩經》〈七月〉篇:「二之日其同;載纘武功。言私其豵,獻豜于公」。十二月之時,眾人一起出動,乃是為了繼續行獵活動。捕獲的獵物中,小的留待自己私用,大的則獻給皇上。
(編者按:顧小培著作《補營有方 提升孩子健康力》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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