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
試想想,只因我們有先人將世界上的事物,抽象歸納為「金木水火土」五樣,視之為組成所有東西的元素,稱之為「五行」,我們就像是對其着了魔,把它們充作冥冥中的一個定律,施用於各式各樣的範疇中:那是不是有點兒迷信?雖則,將其扣上了「迷信」這頂大帽子,我也許是for want of a better word(想不到另一個更合適的詞彙)而形容得過於言重了;不過,不妨更仔細看一看。
首先,為什麼是五樣? 在西方也有四大古典元素「土、水、空氣、火」。那是四,不是五。印度人近似的思想則替他們帶來「地水火風空」。「空」指虛空、渺杳。在希臘,亞里士多德也認為尚可以加上多一種叫「以太」(aether)的東西,那代表一些「沒有物體」的介質物。我們若是跟從,那會導致六,而非五。
其次,在利用五行的思維、加諸於一些「物體群組」之時,我們每每將後者故意改動拼湊成為五樣。例如四季「春夏秋冬」,硬生生加多了一個「長夏」。又例如六方「東南西北上下」,剔除「上下」兩個方向,把立體貶作平面;再補充一個不屬方向的「中」。這些做法,只為「湊足數目」,無異削足就履。
可能最「反邏輯」的是:先在「五行」這個用以作思維的「憑藉」或「基礎」之上,構想出它們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稱之為「相生相剋」(有人甚至更加多了「相乘」和「相侮」);之後,取之成為金科玉律。那怎可以?好有一比。我家有四兄弟姐妹,哥哥欺負弟弟、弟弟欺負姐姐、姐姐欺負妹妹、妹妹反過來欺負哥哥。另一方面,如果發生爭執,哥哥姐姐會互相偏幫、弟弟妹妹也會互相偏幫。但那是我家中的特殊「相生相剋」而已,不可能所有家庭都適用。
誠然,在同樣是「親屬倫常」的組合中,我們可能可以找出一些共通的道理,但那些只是概括性的,而非必然性的。例如我們說,「慈母多敗兒」、「外甥多似舅」。這些說法並不能放諸四海而肯定皆準。我們更不應進一步,將這些「道理」應用於其他(例如「賽馬血統品種」)的研究中。尤有甚之的情況是,將這類比較愈拉愈遠。將馬的、與人的「譜系圖」(Family tree)相比較,尚算有跡可循。但若將儒家的人倫道理,置於(性質完全不同的)化學實驗中,將氫和氧說是父母,得出來的水說是他們的兒子。顯然是「人馬風不相及」。這樣做,豈不荒謬?
(編者按:顧小培著作《補營有方 提升孩子健康力》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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