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
我與著名時裝設計師鄧達智君曾有一席飯之緣。當日宴請的是第三者,我們二人皆為座上客。席中鄧先生侃侃而談,我靜心在一旁恭聆教益。聽他說,現今出名的時裝設計師當中,竟有人只有設計理念而沒有做衣服實際經驗的。至於他自己,乃是「紅褲子」出身,能一針一線地從最基本縫紉工序做起,所以設計衣服之時,更為得心應手。
另一個相反的例子是,我曾在閒談中無意地問一位中廚烹飪名家:你「拋鑊」的功夫是不是另有心得?料不到他竟然答道:「我不會拋鑊」。我不敢追問,「『拋鑊』不是中廚的基本功嗎?」因為我大可能會是錯了(雖則我那位在中華廚藝學院畢業的姪子告訴我,課程中最先學的是實習「拋鑊」,拋得他手臂痠痛)。
做每一件事,須能在掌握其中道理概念之同時,亦具有實際的操作能力。兩者應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所謂實際的操作能力,顧名思義,應是具體而務實者。正如一位律師。他若缺乏實務的經驗,縱使對法例以至法則法理都瞭如指掌,卻大可能會是「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誇誇其談,無異紙上談兵。
由概念去到操作,箇中尚有多個層次。但無論如何,光是講概念而不進而去到操作的地步,是沒有結果的。這裏所謂「結果」,可真的是「結出果實」之意。正如一株植物,不論生長得如何茂盛,最終的目標是要有「果」,才能算是有成。
所以《易經》《繫辭》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道」是指理論。那只是原則,沒有實體,可以說是超乎形相的,故屬「形而上」。「器」則是憑理論去實際地施行操作,有明明白白、具體的表現,並不是虛渺,能見其形,故屬「形而下」的。將原則中的道理反覆地假設擺布,可以稱之為「變」;那敢情好,但必須能將其利用,以作推展應用(推而行之),才算得上是「通」。再把這些「變通」理論得來的法則,廣泛地在社會(天下之民)提倡施行(舉而措之),那叫「事業」。
《易》在上古之時早已有了。後人研究《易》的道理,造出不少解讀和心得撮要,《繫辭》是其中之一。從上述這段話可見,中國人基於《易》的思想,並不只是空談理論,而是亟想付諸於實務;再而更進一步,成為利天下民的事業。
(編者按:顧小培著作《補營有方 提升孩子健康力》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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