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
雖然有外國醫學和健康組織認為電子煙和加熱煙的風險較傳統煙草為低,政府為了公眾健康,以務實態度提出新煙草產品也要受到與其他煙草產品同樣的規管。近日一些醫學和教育團體,以及經常反對政府建議的泛民議員,認為規管不夠,要視之為毒品要禁。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香港有言論自由,任何個人或團體都可以對社會議題提出支持或反對意見,是否成理則作別論,也想利用個人言論自由的權利,看看要求全面禁止新興煙草產品的理據。
有醫生說電子煙的煙油、煙彈含尼古丁,可使人上癮及刺激上呼吸道,不想刺激上呼吸道但要滿足對尼古丁的需要,是否可以建議煙民採用藥商的戒煙貼,將尼古丁輸入體內。
有醫學團體說電子煙會成為吸食大麻的工具,大麻在香港並不如西方國家流行,立意要吸用大麻,實無需要電子煙作工具。
有教育團體擔心電子煙誘使青少年吸用後,日後會轉吸傳統香煙,治標不治本,要治本,不如禁煙一了百了。
有新聞報道引述政府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張勇邦說,電子煙若只作規管,勢必令學校淪陷,假如傳媒無錯誤引述張用「淪陷」這兩字,這樣表述實在與倡導「港獨」團體說「香港淪陷二十年」有異曲同工之妙兼同是危言聳聽。
目前香港未有煙商進口加熱煙,但不少煙民已在用加熱煙,未有考慮社會實況只是認為自己的觀點是絕對,即使「離地」的烏托邦式也無問題。
期待聽到反對電子煙者提出一些有點說服力的理由。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Mingles |
上一篇: | 呼∼∼∼好像揀了一條不容易的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