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
在等燈轉過馬路,無意識地左望右望, 在這之間,給嚇了一跳,背後突見五六座山或五六堆「東西」,當然在一兩秒之間已知是什麼,那是人,是幾個全身有黑衣密披、面孔有黑面罩全覆蓋,只雙眼位置有一條縫的阿拉伯婦女。驚惶過,隨之而來的情緒反應,實話實說,相當負面,也政治不正確。
「被嚇」或者已經不應該,當人怪物才見之被嚇一跳,那不就是歧視、偏見、以一己既定的準則要求他人等等。或者都對,然而人際互動中也有一種標準叫做「如常」,大多數就叫做「常」。所有人都是「拋頭露面」的,因那樣自己才可以呼吸暢順、才可以清楚說話,加上面部表情,訊息會更清晰,才可以與人打招呼表達善意……蒙上面,警察怎樣鑑定一個人的真身?連一個公司職員證都做不成。有人怎都要把面蒙起來,見之嚇一跳很自然。
更甚的是避之則吉。咱華人有一說法,「門縫裏看人」,可以是把人看扁之意,也可說暗裏看人不磊落,蒙面者就是通過縫隙來看人,只有她看你而你看不到她,這樣的交流讓人不安,可免則免。
本人這種看法非常主流,區區人微言輕能力低,個人感受不算什麼,可有能力有勇氣在其位者,唔妥蒙面人,要改變之,事情在居民意識最開放的魁北克開始,該省在2017年底通過Bill 62,規定在使用公共設施時不得蒙面,壞消息:次年即今年8月,法案被推倒。
全國約有50至100個阿拉伯婦女在外出時蒙面,多在魁省。現時,全世界有多國(法國、比利士、奧地利、荷蘭、拉脫維亞、意大利、西班牙等)或全部或局部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場所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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