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5日
早前讀到一則新聞,八十歲婆婆在街上擺檔被警方和食環署控告阻街。婆婆身世可憐,家中還有一百歲母親要照顧,惟有晚上在街上擺檔幫補家計。婆婆在街上被控告,貨物被充公,然後我在想,究竟這是什麼樣的運氣。
人生,不可以每事都用運氣來解釋,但當一個人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除了用運氣來解釋以稍作紓緩痛楚之外,你實在沒有辦法用理智或者感情來理解這些可怕與痛苦。從小媽媽就教我,人家沒錢可能你沒有辦法幫忙,但人家需要吃飯,自己不夠,也得分享一點給人,給人吃的,絕對不能吝嗇。長大之後,我將這個道理也放在「運氣」這個題目上。人家真的走霉運了,他也沒有辦法一時三刻改變局面,在對方最倒楣的時候,就算不能幫一把,我們也不要「加一腳」。看着這單新聞,讓我最不明白的是,為什麼忍心在人家最困難的時候讓他難上加難呢?誰都有走霉運的時候,在你最難熬的日子,你總不希望人家會在那個時候在你的傷口撒鹽。
也許,我們都需要更多的慈悲。
慈悲的意思,不是任何情況都只以憐憫之心去處事,而是在你最理直氣壯的時候,不要以為你就有權將對方置諸死地。很多事情都很容易讓我們看到是非黑白,一切好像非黑即白,於是我們就好像有權去說最惡毒的說話,用最粗暴的方法對待這些你認為不對的人。別人的錯誤,不是讓你有權暴力的原因。無論任何情況,我們都沒有權對其他人不好。以什麼之名去行使任何形式的暴力,都屬於個人情緒選擇,跟道理無關。
誰都有走霉運的時候,在你最難過的日子,你想人家怎樣對你,請你先這樣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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