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
黃碧雲小姐寫《盧麒之死》大概不在為死者立傳,蓋死者生平不算豐饒,一枝一葉或可,惟尚不足以撐起那個時代的騷動。那是個騷動躁動的時代,卻差不多注定會被新時代新版又新版的歷史教科書有意無意地淡忘開脫,事關1966年的騷動雖說始於天星小輪之加價斗零五仙,但「從未有一個時段,暴動人士破壞天星小輪公司的設施,所以必須深入觀察香港最近發生的事件,以明解為何此一相對微小事情,可以燃點如此嚴重和突然的火焰」。
So serious and sudden a conflagration!黃小姐引述的是《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官方的定調,卻不失歷史的敏感,是以黃小姐自謂此卷是「我的非虛構小說」,a non-fictional novel,虛與實的交煎。書後附有小書目,名曰《引述》,臚列了諸多報刊、檔案與報告,坐實了她的非虛構成分,但我始終無意將《盧麒之死》視作Hilary Mantel Bring Up the Bodies一類的historical drama,只因書上沒有當事人的一番做手,倒有作者闖入現場的對質、辯難和詰問,例如當說到盧麒死因研訊的可能選項時,最末一項叫「死因未明」,作者便猛然介入,謂「我們不能夠接受未知、或不知道?歷史不會給予最終答案」。
盧麒死因研訊的裁決是「死於自殺」,不是我們不能接受的未知呀!然而我們恒在歷史之中,歷史欠我們一些什麼答案?我頗疑心這才是黃小姐書寫中「虛」的地方,借文學的「虛構」來超越所謂事實的「真實」。猶如陳智德在他新結集的《這時代的文學》裏述及黃小姐的停寫與重寫時寫道:「但最終,寫作者如果選擇重寫或繼續,同樣也不只關乎文學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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